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公告編號:20231100010803 公告事項: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相關公告...
公告內容:
華燈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減資及換發股票作業公告
一、 本公司於112年8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消除股份7,555,726股,每股面額10元、減少
資本新台幣75,557,258元乙案,業經經濟部112年11 月8日經授商字第11233666281號函核
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公告事項如下:
(一) 本次擬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75,557,258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555,726股,減資比例為
97%,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將減少
970股,即每仟股換發30股。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將為2,336,822元,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發行股份為233,682股。
(二)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提請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三)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
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數捨
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四) 減資後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五) 減資換發股票時程預定如下:
1.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2年12月03日。
2. 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2年11月28日。
3. 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2年11月29日起至112年12月3日止期間內
停止辦理過戶。
4. 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12年12月4日;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原舊股票
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六) 本次換發新股票程序及手續:
1. 持有已過戶股票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2.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12年
12月4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 股票換發機構、地址及時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電話:02-87871118,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例假日恕不受理)。
4. 郵寄辦理換發者,請用掛號郵寄前述文件,以免遺失;如發生郵遞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
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5. 本次換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款提供為無實體登錄費用。
(七)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八) 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2023-11-21
By: 摘錄公告資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