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安養信託護資產 預約無憂晚年 ...
面對超高齡化社會,「長壽風險」與「失智風險」已成退休規劃最重要的兩課題。為防範高齡失智可能導致的財務失控危機,銀行業者建議,應善用安養信託機制,透過財產獨立專戶、專款專用及信託監察人制度,確保資金精準用於生活照護及醫療支出。
高齡者因年紀增長面臨辨識能力下降或失智風險,可能遭遇親友借款、過度消費及醫療支出大幅增加等財務失控情境,成為財務風險的高危險群。
兆豐銀行指出,安養信託不只是資產保管,更是協助民眾預先規劃退休生活、照護需求及財務安全的重要工具。合庫銀行表示,面對高齡失智症造成的財務管理能力下降風險,安養信託能協助客戶將退休資金專用於生活照護、醫療與長照支出,避免財產遭詐騙、挪用或不當處分,進而維護高齡者的經濟安全與生活尊嚴。
臺灣銀行建議,高齡者可透過安養信託做資產規劃並保障財產安全,將退休金或保險金存入信託專戶,信託契約約定定期給付固定生活費,並憑醫療費用收據申請信託給付。為確保信託運作,銀行業者提到「信託監察人」機制重要性。臺銀指出,如有設置信託監察人,信託契約之變更或終止等,皆須經過信託監察人同意,協助確保信託專款專用於自身生活照護及醫療需求。
土地銀行表示,信託監察人可監督銀行是否依約給付,在長輩失智後協助審核醫療單據,甚至在契約需變更時給予同意,如因應通膨調整每月生活費等。信託監察人可以是信任的子女、親友,亦可為中立的第三方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或與銀行有異業合作的社福團體等。建議單靠信託有時無法解決所有生活照顧問題,因此可將信託與「意定監護」配合辦理,客戶可在具完全行為能力時,與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同步於公證人面前簽訂意定監護契約,選定未來的監護人;未來若經法院宣告監護,由意定監護人負責照顧生活與醫療決策,安養信託內的錢則繼續由銀行把關、專款專用,銀行與監護人相互制衡,將財務失控的風險降到最低。
2026-09-27
By: 摘錄工商B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