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股票名稱:紅陽.
1.事實發生日:115/02/0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65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1,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4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026-02-10












